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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

发布于:2014-09-18    来源:杨浦都市工业园区

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
政策依据
1、《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(2006-2020)若干配套政策》(沪 府发〔2006〕12号)
2、《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》(沪科合〔2007〕第 012 号修订)
细则要点
小巨人企业,市科委资助 150万元;小巨人(培育)企业,市科委资助100万元;区科委给予1:1财政配套。两
者资助总额不超过企业投入的50%。
申报条件
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要条件:
1、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%;
2、企业每年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%;
3、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(获得授权的专利、软件版权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、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)

4、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%,并有良好的信用等级;
5、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对制造类企业一般在3000万元-2 亿元人民币,高技 术服务类企业在2000万元-1亿元人
民币;且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 平均增长率达到20%以上;
6、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,健全的财务制度,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,灵活的激励机制。
科技小巨人企业主要条件:
1、企业研发人员:制造类企业人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%,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%;
2、企业每年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5%;
3、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2项以上、拥有1项以上达到国际同
类产品水平的标准或一项同行业中的知名品牌;
4、企业应有研发机构(技术中心、实验室、测试平台等)、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、人才培养
(含引进),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,并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;
5、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60%,有很好的信用等级与融资能力;
6、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对制造类企业一般在1亿元-10亿元人民币,高技术服务类企业在6000万元-10亿元人民币
;且前三年产品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 增长率达到 20%以上,其中主要产品销售额或利润额应占60%以上;
7、企业有优秀的领军人物与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,有较强的抵御各类风险的运营机制,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

提交材料(一式三份)
1、企业登录上海科技网工作系统上进行,网址:http://www.stcsm.gov.cn。
按申请书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填写,填写完毕,核对无误后用A4纸打印作为书面材料;
2、相关附件包括:
(1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(2)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前 2~3 年的有效企业年度审计报告、相关财务报表及申请当年该月前一月份的财会
报表;
(3)其它有关材料(复印件):企业获得国家、地方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; 列入国家、地方科研计划项目批准
文件(已完成的附验收结论);技术成果(产 品)的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;专利证明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
书、注册商标;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;IS0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、环境体系认证证书;产 品订货合同、
高技术服务合同;特殊行业的相关许可证;产学研联盟(合作)的协议、技术转移证明;以及企业认为必须提供
的材料。
办理部门

受理部门:杨浦科技创新服务中心
联系电话:65690561、65683613
联系地址:隆昌路690号底楼大厅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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